2023年,梅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扎实推动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落细。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市检察机关2023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情况向社会公布:
2023年1至12月,梅州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20件。其中市检察院记录报告52件,占比10%;基层检察院记录报告468件,占比90%。从被记录报告事项的类别看,主要集中在司法活动有462件,占比88.85%,大部分为了解案件进展;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4种情形共58件,占比11.15%。从过问或干预、插手人员所属单位类别上看,被记录人主要来自检察系统外人员,非检察机关497件,占比95.58%;检察机关23件,占比4.42%,同比下降1.58%。
下一步,梅州市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化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更加务实有效举措落实“逢问必录”,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行为,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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