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2日在梅州市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文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2017年以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依法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迈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26410件,较上一个五年同比上升36.13%。其中,审查逮捕案件9479件,审查起诉案件12175件,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425件,公益诉讼①案件1627件,诉讼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704件。全市检察机关有28个集体、35名个人获省以上表彰。市检察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获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组织奖;五华县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被最高检记集体一等功;大埔县检察院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一、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力投入平安梅州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惩治犯罪,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241人、起诉15732人,同比分别上升20.99%、15.45%。积极参与维护政治安全专项行动,起诉“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犯罪30人,牢牢守好政治安全“南大门”。坚决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690人,起诉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031人。严厉打击网络犯罪和黑灰产业链,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侵犯个人信息等犯罪1458人,绝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起诉3295人,与福建龙岩、江西赣州检察机关建立办理涉毒犯罪案件协作机制,打造平安边界。
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统筹推进“依法严惩、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常治长效”等工作,批准逮捕涉黑恶犯罪310人、起诉525人,其中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8人,发现并向公安机关、纪委监委移送线索106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梁义章、廖远胜、李永健等一批黑恶势力受到严惩,老百姓拍手称快。注重源头治理,对生猪屠宰、采砂采矿等重点行业,制发治理类检察建议99件,督促整治“肉霸”“沙霸”,社会治安明显改善。
认真履行反腐败工作职责。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如期完成转隶任务。落实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完善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实现监检顺畅衔接,受理监察机关移送审查的职务犯罪176人,已起诉137人,其中原县处级以上人员14名,在检察环节促进追赃挽损2730多万元。立案查处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9人,维护政法队伍肌体健康。
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围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办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件案件,彰显法治的温暖与力量。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等犯罪48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71件,守护“舌尖上”的安全。联合住建部门开展问题窨井盖专项整治,协力守护群众“脚底下”“车轮上”的安全。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护,起诉侵害残疾人权益犯罪85人,起诉侵害老年人权益犯罪562人,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让残障人士放心出门。积极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起诉恶意欠薪犯罪28人,当好农民工兄弟的“护薪人”。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构建“依法惩戒+综合保护+教育预防”保护模式,为未成年人提供立体化司法保护。坚持宽容不纵容挽救“问题少年”,起诉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691人,对涉嫌轻微犯罪且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102人,帮助返学、就业69人,促使“浪子”回头。完善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机制,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46人,全市建成7个“检警医”一站式救助中心,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证据提取一次完成,尽力防止“二次伤害”。针对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宾馆违规留宿未成年人等问题,向有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8份,建立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的“隔离带”。五华县检察院推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55名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组织法治巡讲570场,覆盖师生近28万人次,帮助孩子们扣好“法治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市检察院“青春之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被评为全市“平安之乡”实践创新特色推广项目。
立足办案参与社会治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处理群众信访4826件,群众来信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内答复办理过程或结果,不将矛盾“击鼓传花”往外推。兴宁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对重大争议案件以检察听证形式公开审查,组织听证161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代表等参与,让当事人把事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讲透,听证后矛盾化解率95.03%。
二、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精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先后出台服务“六稳”“六保”10项举措、服务民营经济发展14条意见,在司法办案中依法平等保护大中小微企业。依法严惩合同诈骗、非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829人。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开展涉民营企业“挂案”专项清理、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专项监督,对涉案民营企业人员依法不批捕50人、不起诉34人,监督清理“挂案”19件,让企业安心谋发展。大埔县检察院妥善办理某企业负责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督促其付清拖欠工资后,灵活适用强制措施,盘活了企业、稳定了就业,该案被评为“全国典型案例”。
服务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驻村帮扶,选派29名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党建指导员,挂点村全部如期脱贫摘帽。严惩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起诉47人。构建多元救助格局,向307名贫困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28万元,2021年刑事案件救助率全省第一;督促落实25名“事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让他们重燃生活希望,工作经验得到省检察院推广。紧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惠农资金使用等领域,监督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助力美丽梅州建设。立足梅州生态发展区定位,出台服务生态环境保护15条检察措施,助力增创生态优势。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从严惩治污染水源、破坏性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463人;开展自然资源、土地执法等领域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提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89件,涉及各类土地近15万平方米;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1007件,督促整改432家企业、禁养区养殖场,督促治理被污染、破坏的林地、耕地13454亩,督促清理河道、水源地垃圾3010吨。在全省率先探索“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治林治水模式,建立粤闽赣三省五市检察机关跨区域生态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共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做法被最高检刊发全国推广。
积极投身依法战疫。扛牢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起诉扰乱卡口秩序、抗拒防控措施、制假售假防疫物资等犯罪78人,依法为战疫者“撑腰”,2件案件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办理医疗废物处置、野生动物保护等领域案件66件,助力疫情源头防控。全市检察人员闻令而动,298人下沉社区,参与入户排查、防疫宣传等一线防控。
三、统筹推进“四大检察”,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不断做优刑事检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不批捕4384人、不起诉1249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194人提出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对刑事犯罪6895人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2021年适用率为85.64%。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24件、监督撤案42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86件,纠正漏捕184人、纠正漏诉99人、纠正漏罪156人。深化在公安机关建立派驻检察室工作机制,加强“两法衔接”平台运用,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40件。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8件。市检察院依法抗诉的古某故意伤害案,从缓刑改判为无期徒刑,获评“全省精品案例”。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专项监督,倒查30年共65180件案件,防止“纸面服刑”。开展监狱、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纠正监管执行活动违法592件、财产刑执行不当154件和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不当447件。
精准做强民事检察。坚持精准监督与化解矛盾并重,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488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裁判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件,对审查认为正确的,依法不支持监督申请221件,同步做好释法说理,引导服判息诉。开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依法批捕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1人,提出纠正执行违法检察建议76件,有力推动解决“执行难”。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摸排线索12件,依法监督纠正“假官司”。
稳步做实行政检察。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既监督法院公正司法,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24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向人民法院或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207件。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的钟某与某镇政府土地处理决定行政纠纷案,经再审得以改判,该案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监督纠正、公开听证、促成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8件,防止程序空转,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用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切实履行检察官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立案1627件,办案规模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深化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建立“圆桌会议”等磋商机制,聚焦中心,服务民生,专项带动,典型示范,用心打造公益诉讼检察梅州模式。紧扣社会关注的安全生产、校车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新领域公益损害问题,立案121件。结合梅州全域苏区、红色资源丰富的实际,在全省率先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监督,立案85件,推动保护红色资源152处,其中推动建立3处革命传统教育基地、推动4处红色资源建设为红色旅游地,用法治维护英烈尊严,赓续苏区红色血脉,做法得到省检察院推广。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政治责任,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特别是结合建党100周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用“两个确立”统一思想和行动,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省委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创新开展“十个一”活动⑫,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赓续党绝对领导下90年人民检察制度的红色基因,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397场次,出台便民利民措施41项,有力促进全市检察机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的整体提升。打造“苏区红+检察蓝,党建引领铸检魂”党建品牌,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相融合、相促进。2名干警分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南粤政法英模,25名干警获评梅州政法英模、梅州平安之星;26人获评省级以上业务能手、业务尖子;27件案件获评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扎实开展教育整顿。全市检察机关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高标准、高质量、高要求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使全市检察干警在新时代赶考之路上受到了一次思想大洗礼和政治大淬炼。聚焦把“总开关”拧得更紧,开展全员政治轮训、警示教育、英模教育,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查纠整改问题35个,深入剖析顽瘴痼疾背后的管理“短板”,建章立制108项,织密“监管网”。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532件,筑牢公正司法的“防火墙”。
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同步完成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人财物省级统管配套改革,推行以员额检察官为办案主体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办案模式由“三级审批制”转变为“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解放检察“生产力”。推进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实现机构“瘦身”、人员整合、工作增效。建立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深化运用“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引导检察办案求极致。2021年刑事检察“案-件比”1:1.11,全省排在第三,压减670个非必要办案环节,减少讼累、惠及群众。
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严管厚爱,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增强执行能力”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检务督察,落实“抓在日常、严在经常”的正风肃纪长效机制,促使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狠抓巡视巡察整改,在全省率先对基层检察院实现系统内巡察全覆盖。
有力夯实基层基础。把加强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战略支点。发挥干部协管职能,配合党委选优配强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激活基层活力。认真落实最高检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的“25条意见”,开展“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和“一院两品”共建共享活动,与广州检察机关结对共建,完善市检察院班子成员联系基层机制,帮助、指导基层补短板、扬优势、创品牌。兴宁、蕉岭、五华等检察院被评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建设先进单位。加强人才建设,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工作,建立青年干警“双导师”跟班学习制度,强化岗位练兵,不断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素养。
各位代表,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五年来,我们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两级检察院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检察工作58次,兴宁市人大常委会在全省率先出台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有力监督、推动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参加观摩视察、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347人次,“零距离”了解、监督检察。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2449条、法律文书8634份、重要案件信息590条,“两微一端”发布信息63472条,提升检务透明度,让检察好故事飞入寻常百姓家。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开展律师互联网阅卷,争取律师阅卷由“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也不用跑”。
各位代表,五年风雨兼程,五年春华秋实。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离不开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和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监察委和法院的配合与制约,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大家致以崇高的敬意、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检察工作离新时代党的新要求还有差距,服务保障全市大局的精准性、系统性、有效性有待提升。二是司法理念离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有差距,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现象仍然存在。三是检察监督融入全面依法治国新战略还有差距,“四大检察”发展仍然不够平衡,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检察队伍离“五个过硬”的要求还有差距,队伍结构还需优化,专业化程度还需提高。我们将紧盯问题不放,采取务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22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22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提供坚实的检察服务和保障,我们责无旁贷,必须担当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全方位提升新时代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以高效能检察履职助力梅州高质量发展。
一是更高站位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和行动,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委实施细则,确保中央的决策、省委的部署和市委的要求在梅州检察机关落地生根。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强化政治轮训,旗帜鲜明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推动政治建设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通过司法办案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二是更实举措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坚持做到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落实到哪里。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探索建设粤闽赣苏区改革试验区、壮大实体经济、乡村全面振兴、美丽梅州建设等重点工作部署,能动履职、靠前服务。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着力营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是更优履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坚持为人民司法,加大食品药品、教育医疗、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力度。依法惩防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促进社会安定有序。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工作机制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做实矛盾化解、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工作。
四是更大力度强化检察法律监督。坚持以监督办案为中心,把重心放到提质量、强效果上,一体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健全认罪认罚从宽、降低诉前羁押率等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民法典,强化民事检察监督的主动性、精准度和实效性。把行政检察案件办理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相结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推动解决社会治理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五是更严基调建设过硬检察队伍。着眼于检察事业后继有人、长远发展,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优化检察管理,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水平,激发内生动力,促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常态化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各位代表,新起点承载新期待,新征程需要新作为。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决执行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忠诚履职,务实进取,不断推动梅州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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