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最高检珠江流域水环境治理公益诉讼专案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凝聚东江流域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合力,近日,梅州、河源两地检察机关在河源市检察院召开加强东江上游水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会议,梅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志,河源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旭东出席会议。
会上,两地检察机关通报了各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并就如何推动东江上游流域的公益诉讼协作进行了深入交流,会签了《关于建立东江上游水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东江上游流域生态环境特点和社会治理现状,以渡田河和枫树坝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为重点,协同开展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防联治、生态修复等工作,通过专业化检察公益司法保护,助推东江上游流域多维度、立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建立健全。
吴文志指出,梅州与河源山水相连、人文相融,梅州检察机关将和河源检察机关一道,把“水”的文章写好,协同促进东江上游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资源保护;把“客”的名片擦亮,在涉侨权益保护、古村落保护等方面加强公益诉讼交流协作;把“山”的故事讲好,在林业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等方面共同发力。
刘旭东表示,河源、梅州“一衣带水”,同处北部生态发展区,希望两地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共同促进东江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发展,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梅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明仰,河源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春辉,兴宁市检察院、龙川县检察院检察长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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