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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第三季度诚信法治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08-02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129

诚信是人类社会普遍的道德要求,是个人立身处世的基本规范,也是社会存续发展的重要基石。为营造事事讲诚信、人人守信用的良好社会氛围,近期,梅州市检察院组织志愿者到创文挂点社区梅县区程江镇车上村开展信用条例社区宣传志愿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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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志愿者们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向来往社区居民发放《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单、介绍信用条例相关知识与案例等,使大家认识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对于国家治理、社会管理和人民生活的重要价值和深远意义。志愿者还走巷串店,向商店售货员讲解诚信经营的重要性,传播“守信、用信,一路畅行”理念,受到社区群众点赞。大家纷纷表示,诚信是一种社会美德,要切实提高自身诚信意识,只要每个人都诚实守信,社区的明天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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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化身“志愿红”,通过开展信用条例社区宣传志愿活动,大大拉近了创文工作与社区居民的距离,进一步加强了社区诚信教育,提高了居民的思想道德水平,为构建文明社区、诚信社区贡献了一份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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