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外汇领域违法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是外汇监管部门和检察机关的共同责任。为更加有力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近日,市检察院联合外汇局梅州市分局举行《加强外汇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作备忘录》签约仪式。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志,人民银行梅州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外汇局梅州市分局局长黄沛光出席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芃,人民银行梅州市分行副行长、外汇局梅州市分局副局长温举鸿分别代表双方签订《加强外汇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合作备忘录》。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建立联络员对接、线索互转、案件会商、信息通报、优势互助等五项工作机制,密切配合,加强业务交流、人员交流和法治宣传合作,强化行刑衔接,依法严厉惩治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等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形成震慑打击外汇领域违法犯罪合力,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净化金融生态环境。
吴文志指出,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检察履职防范金融风险、惩治金融犯罪,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市检察院将协同外汇监管部门构建惩治和预防外汇领域违法犯罪的法律共同体,在依法惩治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推动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源头治理、促进社会提升外汇法治意识等方面协同发力,完善疑难案件会商、业务交流等机制,更好发挥外汇管理部门专业优势和检察机关司法优势,不断提升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司法保护水平。
黄沛光表示,双方将以此次签订合作备忘录为契机,形成合力,加大力度依法惩治外汇违法犯罪活动,保持对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持续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辖区金融安全,服务保障梅州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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