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方案》、市委《若干措施》,切实提升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质效,近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明仰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结合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要求对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基层检察院从不同角度作了经验交流,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讨了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我市两级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规模有所提升,办案质量总体向好。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全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依然存在基础不够牢、质效不够高、力量不够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狠抓落实。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党中央、最高检对全面深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新部署新要求,深耕主责主业,推动我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融入梅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二要抓住工作重点。要加强对民事行政检察核心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和归集管理,坚持以“质”为先,抓好监督数量、效果、效率之间的数据联动;要强化人才培养工作,通过培养帮带、专岗使用等措施,保持民事行政检察人才队伍相对稳定;要加强与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善于在工作中深挖案源线索。三要提升办案质效。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找准检察监督切入口,做实数据分析研判,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消除办案空白项,确保评价指标达标,真正实现提质增效。
会上,平远县检察院检察官肖美玲就《民事诉讼法》的相关修改内容进行了解读,着重讲解了独任制、小额诉讼等诉讼程序在修订背景、理解和适用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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