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梅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不断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各项工作指示精神,努力抓好“三个规定”学习教育,引导检察人员不断养成“逢问必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努力实现应记尽记、应报尽报。现将梅州市检察机关2022年上半年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全市检察机关共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257件。其中,市检察院填报27件,基层检察院填报230件。从总体情况看,涉及司法案件类119件,占比46.3%;项目安排和工程建设类25件,占比9.73%;监督执纪类3件,占比1.17%;其他情形110件,占比42.8%。
下一步,梅州市检察机关将常态化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干劲不松,增强检察人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强化上下级检察院工作联动,常态化开展违纪违法案件倒查,坚决抵制违规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行为,着力从源头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发生,促进公正廉洁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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