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深化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促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实现法律监督和社区矫正执法双赢多赢共赢,5月23日至31日,市检察院对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新一轮常规巡回检察。
本次巡回检察主要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对梅江区、平远县、大埔县、五华县司法局社区矫正部门及辖区部分司法所进行现场检察,主要以听取报告、谈话调查、受理来信来访、现场检察、查阅案卷档案等方式依法开展,重点就社区矫正法律文书及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执行活动情况,对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矫正、教育帮扶的工作情况,变更刑事执行的解除、终止等活动情况,受理社区矫正对象的申诉、控告和检举等进行全面检察。
从本次巡回检察中了解到的情况来看,2020年,市检察院开展首次社区矫正巡回检察以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升,对社区矫正的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解除和终止等执法活动日趋规范。巡回检察组对本次巡回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将向市司法局反馈巡回检察意见,督促进行整改完善。
社区矫正监督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是服务平安建设大局的前沿阵地。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执行《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依法能动履职,创新巡回检察工作方法和措施,积极探索打造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梅州模式”,扩大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覆盖面,促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促进平安梅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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