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检察院关于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的要求,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实做好刑事检察工作,推动全市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4月22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全市刑事检察工作推进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少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江亮生分析了全市检察机关落实 “三个规定”的情况,并就进一步落实好“三个规定”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压紧压实责任,站位再升级;二要加强宣传发动,认识再升级;三要强化监督问责,落实再升级;四要建立长效机制,推进再升级。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秦川传达了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来向东来梅调研督导刑事检察工作座谈会精神,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2020年和2021年第一季度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两项监督”、降低“案—件比”、降低审前羁押率等四项工作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对全市刑事检察业务进行了逐项分析研判,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下一阶段刑事检察工作进行部署安排。
吴少荣检察长指出,全市刑事检察部门要迎难而上,破解难题,更新司法理念,以人民之心为心,在办案上求极致,确保办案“三个效果”统一,以案件质效的提升体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和责任担当。一要善于从核心指标数据中查短板。深刻反思办案人员存在的政治站位不高、理念更新不够、担当意识不强、方式方法不多,特别是追求“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融入法理情不善为等问题。二要勤于从核心指标数据中找原因。要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看问题,把不必要的办案环节挤掉,把“案-件比”降下来,把质和效提上去,切实减少当事人的诉累,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司法评价。要深刻理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立法价值,主动开展认罪认罚教育转化工作,善于发挥“捕诉一体”优势,提高确定刑量刑建议率和采纳率。要强化“两项监督”,切实将办案与监督有机结合,通过办案发现监督线索,通过监督增强办案效果,坚决防止和纠正办案与监督“两张皮”的倾向。要树立“少捕慎押”的司法理念,降低审前羁押率,合理降低逮捕羁押率。
吴少荣检察长强调,人民群众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效果也有更高期待,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即将实施,也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下大气力进一步抓实、抓好未检工作。要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做实做好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工作;要建立动态预警分析体系,有针对性开展工作,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努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要强化综合保护,稳步全面推开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不断开创梅州未检工作新局面。
宋秦川副检察长主持会议。市检察院第一、二、七部全体检察人员及各基层检察院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院领导、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未检办负责同志、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共60多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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