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少荣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贯彻《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深刻阐明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和工作要求,为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精心组织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牢牢把握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要把学习教育的成效体现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上,认真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体现执法为民,通过执法办案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更高层次的需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创新和丰富学习教育载体和形式,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有效开展。要统筹抓好党史学习教育和各项检察工作,把学习教育成果切实转化为全市检察人员增干劲、提精神、解难题、促工作的强大动力,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会议强调,贯彻落实《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持续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工作要求的政治自觉,是严格执行法律和党内法规的法治自觉,是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检察自觉。全市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守初心、葆本色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三个规定”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执行落实“三个规定”,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基本要求。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和政治部要加强“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的分析研究,找准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措施,持续推动“三个规定”在全市检察机关落地落实落细。
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副处以上干部、政治部副主任、各部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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