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检察监督,增强监督实效,近日,市检察院首次对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
本次巡回检察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常青任组长,第三检察部、第七检察部6名检察人员组成巡回检察组,分别对梅县区、五华县部分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巡回检察。市人大代表罗迪玲、朱新建及市政协委员朱宝寿参与了此次巡回检察。
在市司法局,巡回检察组听取了市司法局关于梅州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介绍。李常青副检察长对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给予肯定。他强调,巡回检察是检察监督的一种方式,对社区矫正实行巡回检察是我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制度创新,责任与司法局是共同的,目标是一致的,双方要加强协作,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树立双赢共赢多赢的理念,共同提升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水平。
期间,巡回检察组参观了梅县区社区矫正基地,主要以听取介绍、现场巡察、查阅台账、现场谈话等方式进行,重点就司法行政机关调查评估和社区矫正交付执行履职情况、对社区矫正对象日常教育管理情况、对变更刑事执行、解除矫正和终止矫正活动情况、执行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情况等进行全面检察。
对此次巡回检察中发现的社区矫正机构在刑事执行和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以书面纠正意见的方式要求其整改。下一步,市检察院将针对巡回检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向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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