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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丨“检察蓝”为乡村振兴画卷添彩
发布时间:2024-08-09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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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7日,《南方日报》刊登《“检察蓝”为乡村振兴画卷添彩——梅州市检察机关多措并举助力乡村振兴》,内容如下:

上午10时,在梅县区,两波人正在忙碌着。

一波是柚农。在梅县区石扇镇,柚农谢碧丰梭在柚园内,一边查看柚果的生长情况,一边给少数缺营养的柚树补肥。“再过几个月,柚子就可以采摘了。现在是糖分积累期,及时给果树补充养分,加上光合作用,柚子就越甜,能卖个好价钱。”谢碧丰说。

一波是检察官。梅县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检察官们正整理着地理标志使用的相关资料,准备将其制作成手册,发放给柚农们,教他们如何用好“梅县金柚”地理标志,给柚子的身价“翻个倍”。

携手同行,汇聚起乡村振兴新力量。去年7月,梅州市检察院出台了《梅州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按照院党组的统一部署,围绕“百千万工程”,从检察职能出发,将“检察力量”融入到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为打造乡村振兴“梅州样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聚焦耕地保护

加快撂荒地复耕复种

站在梅江区西阳镇新联村的田埂上,绿油油的禾苗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格外有活力。新联村村民蓝炳光是个种水稻的好手,他趁着好天气下田为禾苗除草。

曾经他一个人就能负责近5亩稻田的种植和收割。“这几亩田种出的水稻,足够家庭一年的米饭。”蓝炳光说。随着家庭条件的改善,蓝炳光的孩子不再以务农为生,选择在镇上打工,收入稳定。

村里无年轻劳力,老人无力耕种,导致田地撂荒,这是不少农村的普遍现象。“村内多数年轻人选择到珠三角、广东梅州经济开发区、畲江工业园等地务工。”新联村党总支部书记丘建青向记者解释。

其中,种田收益低,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是年轻人放弃种田的主要原因之一。梅州耕地多数位于山区,由于地块小,田地零星分布,适宜机械化、规模化耕作的连片田地较少,无法规模化发展,导致不少田地撂荒。

“撂荒地复垦包括土地平整、地力恢复、基础设施修复等流程,通常情况下,一亩撂荒5年左右的耕地,复耕成本突破千元是常态。”丘建青说。成本上涨,农产品价格却较为稳定,往往需要规模化发展才能实现正收益。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和根本。作为广东粮食主要产区之一,抓好粮食生产、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梅州责无旁贷。

为切实保障粮食安全,梅江区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对各镇街的农田耕种情况进行了初步摸排。

推进春耕之际,梅江区检察院邀请梅州市自然资源局梅江分局工作人员对存在疑似撂荒问题的农田进行地块类别、地块面积的核实。通过无人机航拍勘查和严格比照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材料,干警对发现的问题点进行了逐一勘察并走访当地群众,发现部分耕地存在闲置、荒芜的情况。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梅江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履行属地土地管理保护职责,整治辖区范围内耕地撂荒问题,采取严格措施保护土地资源,防止土地“非粮化”“非农化”。相关部门在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马上采取措施落实复耕复种工作。

其中,新联村在区农业农村部门、西阳镇政府的帮助下,由村干部带头对撂荒地进行备耕备种。如今,新联村已将15亩撂荒地种上了优质丝苗米水稻,还原了基本农田的绿色生态模式。

 

聚焦农产品

用好地理标识促产值提升

走进梅县区松口镇大黄村,道路两边是郁郁葱葱的柚树。大黄村的柚种植,始于上世纪70年代。村民廖新昌一家,种植了三四百亩柚子,以蜜柚和沙田柚品种为主。

“蜜柚的收获期早些,大概每年八九月份就可以采摘了,产量也比较高。沙田柚要到每年11月前后才成熟,产量低些,但单价更高。”聊起柚子种植的故事,廖新昌打开话匣,“蜜柚的每亩种植密度大约四五十棵,沙田柚要少些,风调雨顺的话每棵产量在80到100斤。”

金柚是梅县区的农业优势主导产业,是该区实体经济的重要支柱。然而,梅县区检察院在走访中发现,部分柚农不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在走访中,我们遇到最多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可不可以使用‘梅县金柚’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另一个是‘需要怎么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柚农对品牌使用的了解程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梅县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罗钰莹说。

这样的情况,并非梅县区独有。在梅州其他县(市、区),由于部分农民的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不强,对地理标志产品缺乏进一步了解,无法享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带来的红利,如何解决?梅州市检察机关的措施是:设立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点。

去年8月,梅县区检察院牵头在梅县金柚协会设立“梅县金柚”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点。

站点成立之后,柚农、柚企可以通过该站点获取精准法律服务,有助于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切实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提供检察支撑。

“设立‘梅县金柚’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点,是梅县区检察院助力农业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该院相关负责人说,梅县区检察院将依托联络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切实维护“梅县金柚”金字招牌。

如今,梅县区、兴宁市、平远县等地均设立了地理标志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点。当地的检察机关联合产业协会,为不少农民与涉农企业提供了相关法律支持。

 

聚焦古民居修缮

助力打造留住乡愁的美丽乡村

驱车从大埔县城往东部行驶,约10公里,渐渐进入百侯镇,一大片错落有致、古色古香的民居出现眼前。

百侯镇是梅州市首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素有“文化之乡、华侨之乡、人才之乡”的美誉,现有保存完好的明清古民居建筑120多座,它们中既有官宦富商的深宅大院,也有各式各样大小祠堂和中西合璧建筑群落,是迄今为止国内发现官厅古民居最多的地方。

然而,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快,历经家族的兴衰,许多年轻人抱着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携梦想远离家乡,外出打工定居,留下空荡的老屋。一些客家民居因资金不足、规划滞后等原因,在风雨侵蚀中,逐渐失去生机。

位于镇中心的可璇堂,是一个典型上下堂结构的客家民居。白墙青砖,飞檐黑瓦,老屋层层叠叠的瓦片都斑驳着久经岁月的沧桑。椽梁上精致错落的彩绘木雕因日照褪色脱落,部分梁架受雨水侵蚀腐朽开裂,外部墙体也有破损脱落……“很多老屋经历了好几代人,现在平时以老人家居住为主,年轻人只有过年过节才会回来住几天。修缮的话随便也得上万元,开销可不小。”屋主杨大伯告诉笔者。

客家古民居,是代代客家人赖以生存繁衍的避风港,也是客家人精神文化思想的载体,更是分布于海内外各地的客家人魂牵梦萦的精神家园。

留住古村之“形”,守住客家之“魂”。为保护和传承好客家传统民居,2023年9月起,大埔县检察院以专项部署、逐项铺开、多层推进的方式开展了传统村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

大埔县检察院结合评议意见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同时,牵头召开大埔县百侯镇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工作推进会,围绕加强联动协作、畅通沟通渠道、落实政策规划等方面进行了探讨,形成了以侯南村历史建筑修缮工作为重点,带动百侯镇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的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2024年3月,大埔县检察院与县住建局联合签订《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做好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意见》,就线索移送、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专项、调查取证、专业支持等方面达成共识,建立健全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

4月,该院联合相关部门对历史建筑修缮情况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工作,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目前,已推动5处历史建筑完成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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