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7日,《检察日报》第2版刊登《电诈“工具人”变身普法宣传员》,内容如下:
近日,在广东省五华县检察院组织的一场送法进校园普法宣传活动中,该院办理的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当事人小智(化名)成了普法宣传队伍中的一员。
2023年3月,小智在网上浏览兼职信息时,看到有人发布有偿收购银行卡、电话卡的广告。他联系上对方并进行交谈后,意识到对方可能利用收购的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但转念一想,违法犯罪也是别人的事情,与自己没多大关系。最终,小智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借给对方,共计获利900余元,而小智的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2023年4月,小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移送至五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检察官认为小智犯案时为未成年人,无前科劣迹,且已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及后果,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经综合考量后,该院依法对小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为了帮助小智重新校正人生航向,检察官为其量身定制了包括法治教育、心理咨询、公益活动、家庭教育指导在内的考察帮教方案,并引入专业社工力量给予全程指导,实行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保护相结合。
2023年10月,考察帮教合格后,五华县检察院依法对小智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小智积极参与该院组织的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普法宣传,让更多的人远离违法犯罪。
与此同时,五华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公安局、县教育局等七部门会签《关于成立五华县未成年人保护“护未联盟”的工作意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凝聚保护合力。2023年以来,该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4人次,向35名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选派21名员额检察官担任30所偏远乡镇学校法治副校长,组织法治宣讲活动50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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