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0日,《检察日报》第3版刊登《创新机制苦练内功 推进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顺应时代之势,找准检察之为,突出监督之要,夯实固基之本》一文,内容如下:
检察工作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之义,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法律监督领域的具体表现形式,必须也必然要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框架中予以展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奋力谱写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新篇章。作为基层检察院,要积极探索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具体路径,为全面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加有效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顺应时代之势,推进法律监督理念现代化
检察机关要坚持以新应新、以变应变,积极主动将党的领导主张和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司法实践,将工作方式和管理方法的优化创新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效果。
以新要求践行新使命。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基石,夯实基层基础,检察事业才能创新发展。基层检察机关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检察工作现代化置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之中去谋划、去部署、去落实。在具体办案中,要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检察履职统一起来,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不断提升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的能力水平。
以新期待呼唤新担当。基层检察机关要更加有为,以更优的履职办案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检察人员在办案中不能仅仅就法条办案、就案办案,还要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综合考虑案件的起因、背景、犯罪手段、后果、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等多重因素,把自己摆进去,“如我在诉”,才能实现案件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新境界奋发新作为。主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具体来说,要更加深刻把握党中央对公益诉讼检察的制度定位、举措设计,锚定发展坐标、把牢正确方向、凝聚各方合力。更加驰而不息推动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落实,找准精准融入“结合点”,聚焦专业严谨“关键点”,紧盯监督刚性“发力点”,把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理念融入各环节全过程。
找准检察之为,推进法律监督体系现代化
加快推进检察体系现代化,必须立足“四大检察”法律监督基本格局。
刑事检察要在公平公正“促监督”上发力。对于严重刑事犯罪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不动摇。对于轻微刑事犯罪,要以化解社会矛盾、消除社会对立面为目标,创造性运用多样的方式方法去处理。要积极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从“大有可为”变为“大有作为”,注重社区矫正监督由“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巩固深化“派驻+巡回”检察监督模式,把刑事检察“压舱石”“火车头”的作用发挥出来。
民事检察要在精准高效“出精品”上发力。着力强化与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密切相关的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等涉及市场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与稳定的案件办理工作,积极开展支持起诉工作,通过吃透案情、分析纠纷根源、聚焦核心诉求,做深做实民事检察和解工作,让人民群众从具体案件的办理中感受到法治的阳光。要常态化开展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审慎、稳妥探索虚假仲裁、虚假公证问题监督治理,从源头上促进仲裁和公证严格依法规范进行。
行政检察要在依法做实“求突破”上发力。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从审查卷宗、询问相关人员、调取证据材料、沟通协调有关部门等方面上下联动、通力配合,共同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等工作。持续强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加强自然资源保护、耕地保护、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领域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突出问题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工作。深化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坚持“小切口、大作为”工作思路,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惠及一方的监督效果。
公益诉讼检察要在有序拓展“创名片”上发力。要立足资源禀赋,融合县情社情研判工作重点,创经验、创特色、创品牌,将生态环境、红色资源、文化遗产等领域的保护做精做优,不断夯实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基本盘。要严格把握立案条件,强化程序保障,力争办理有示范性、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密切关注光污染、噪声污染、新污染物治理以及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中的问题,在检察职能助推乡村振兴上先行先试。抓实特邀检察官助理和“益心为公”志愿者工作,不断增强公益诉讼检察官和志愿者之间的“黏性”,最大限度凝聚公益保护共识。
突出监督之要,推进法律监督机制现代化
基层检察机关必须抓住法律监督机制现代化这个“牛鼻子”,以“内外通融”模式,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在服务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中落地见效。
一是构建内部协调处理机制。建立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数据监管”一体化机制,实现“四大检察”线索协同发现、案件协同办理、资产协同处置。向科学管理要生产力,用好常态化业务分析研判和通报机制,让考核“指挥棒”动起来。抓好内部督察管理,按照“领会部署—挂图作战—清单管理—督办检查”的“闭环管理”,建立健全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重大决策部署的任务分工、督促检查、情况通报、监督问责等机制。
二是探索跨部门跨区域的监督协作机制。积极主动向党委汇报,主动争取人大监督、政府配合、政协支持,在知识产权保护、生态资源保护等方面同向发力。要坚持推动检察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充分运用结对共建机制,完善检察监督社会支持体系,实施互动式、接续式监督,探索“检察+N”司法救助模式,加强与高校等科研机构的合作,充分借助“外脑”为检察办案提供智力支持。
三是坚持纵深推进数字检察。坚持“数字赋能监督、监督促进治理”思路,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数字检察工作机制。业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法律监督模型需求挖掘、立项把关、应用推广、数据协调等工作职责,努力构建“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法律监督运行机制。要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常态化联系机制,拓宽畅通数据来源渠道,打破“数据孤岛”,不断提升数字检察穿透式监督、融合式监督、促进社会治理的价值。
夯实固基之本,推进法律监督能力现代化
基层检察机关必须牢牢把握自身的政治属性,一体强化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一要与时俱进强化检察管理。发挥领导班子“头雁效应”,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做到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什么,基层检察机关的工作就跟进什么,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推进,把领导干部“会抓懂干”的要求落到实处。秉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理念,在选人用人、职级晋升、评先评优中突出业绩导向,推动形成“有位须有为、有位促有为”的良好政治生态,促使个人发展与检察事业发展同频共振。
二要扎实有力培养人才队伍。重视检察办案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把政治理论教育融入检察业务能力提升,把“政治+业务”作为业务素能培训的固定模式。建立“师徒式”“双导师”的办案团队,采取以老带新、跟庭实战、观摩评议、集中研讨等方式全面提升检察人员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作风、专业精神。大兴调查研究,更加积极开展理论研究,拓展广度深度,更好地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和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以现代化检察实践产出更多制度性成果,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
三要毫不放松全面从严治检。将“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纳入队伍建设方案和党建系统工程计划,校正检察人员思想认识上的偏差,促进“三个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加强对关键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管理,融合推进案件质量评查与司法责任追究,完善整改、惩治、治理一体贯通的制度机制,以问责促尽责。
(作者为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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