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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日报丨督促对390株古树完善保护
发布时间:2023-06-28  来源:梅州日报  浏览次数:948

梅州日报丨督促对390株古树完善保护.jpg

日前,梅州检察机关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行动,共立案58件,督促对390株古树完善了相关保护措施。

“部分古树保护标牌内容不全,铁丝缠绕树干,树旁堆放杂物,未置保护围栏……”五华县检察院干警深入全县16个镇开展实地调研,掌握古树名木的相关信息,针对这些日常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立即向相关单位发出了《磋商函》,督促落实古树保护监管责任。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针对发现的问题开展整治行动,采取清除杂物、修剪树干、加固支撑、增设围栏等措施,落实了管护责任,古树及周边环境焕然一新。

检察机关还依托“林长+检察长”机制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监督行动。蕉岭县检察院针对调研中发现的54株古树名木未达到“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5米”的保护范围标准,36株存在被虫害侵蚀等问题,与相关单位召开磋商会,分析问题、研究对策。大家达成共识,除了落实日常管护措施外,还需发展壮大专业养护队伍,提升古树养护专业水平,而古树的复壮、施肥、除虫、修剪、安装避雷针等专业性较强的管护工作由主管部门兜底落实,积极构建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原地保护、科学管护的工作机制,确保古树名木管养护常态长效。

保护古树名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近期,兴宁市检察院通过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咨询等方式,向群众讲解古树名木保护的典型案例,以及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监督方式、办案流程、举报途径等,呼吁群众积极参与古树保护行动,共同守护绿色记忆。此外,梅州检察机关还积极发挥187名“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的作用,引导他们当好古树保护“宣传员”“信息员”“监督员”,充分运用智能手机“随手拍”以及“益心为公”志愿者云平台等,持续收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汇聚起保护古树名木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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