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群未成年人,因父母死亡、或失踪、或服刑在押等均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之困,如何破解?自民政部、最高检等12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后,梅州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开展案件倒查、线索巡查、走访调查,先后联合民政等职能部门落实33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并对其中的27名刑事被害人未成年子女进行司法救助共计76万余元,不断传递司法温度,给“迷茫雏鸟”带去新希望。
落实政策守护困境儿童
“失去了父母,我感觉家里已经塌了。”梅州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自2018年以来便接续救助帮扶小杨一家。据了解,因家庭矛盾,小杨的母亲离世、父亲入狱。较年长的小杨选择辍学,挑起家庭的重担。
在办理相关案件时,检察官发现了小杨父母的情况,经调查认定小杨的家庭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依法发放了共计12万元的救助金。此外,办案检察官还积极协调当地民政部门,帮助落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补贴,“在沟通交流环节,面对旧案信息不全、无先例可循等困难,我们多方开展协调工作,查找证据信息,补充关键材料,并与职能部门深入沟通、达成共识,根据现有事实及文件规定可以认定其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终落实了补贴政策。”领到第一笔补贴款后,小杨重回了校园。
和小杨的情况类似,小陈的遭遇既是不幸又是幸运的。小陈的父母亲均因犯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时,兄弟俩还未成年。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小陈兄弟俩可能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于是主动到其户籍所在地详细了解情况,与当地民政部门沟通,尽快落实了两人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此外,检察官还积极与代抚养人释法说理,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
“感谢检察官雪中送炭,帮助落实了生活补贴,孩子们又有了生活的信心。”小陈的姑姑对回访的检察官说。高墙之内,小陈的母亲从视频会见中得知两个儿子有了生活保障,眼里含着泪花,表示将好好进行改造。
品牌引领未检工作质效
倾情倾力帮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梅州市检察机关践行能动检察理念、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近年来,梅州市检察机关多举措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异地监督考察,建立检警医“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健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多部门协作机制,引入社会力量推动检校、检企观护帮教基地建设,探索设立校园检察关爱室、山区检察关爱邮路,为涉案未成年人精准定制个性化指导课程,补上缺失的“家庭教育课”,等等。全市80名检察官还积极担任117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普法活动,把预防犯罪的普法阵地从校园延伸到社区、乡村、工厂、网络。
关爱未成年人是一项大工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梅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志表示,检察机关将加强品牌战略引领,通过三年的品牌创建行动,创新思路、强化举措,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惩防、精准帮教、综合救助、法治宣教、社会支持五大体系,打造定位更加精准、特色更加鲜明、运转更加有效、布局更加合理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品牌,助推全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整体提升和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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