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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
发布时间:2022-06-17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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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措施》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促进检察机关更好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为梅州苏区加快振兴、共同富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措施》要求,要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防范和依法惩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助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边界。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粤闽赣苏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振兴发展先行区建设,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认真办好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件案件。要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丰富法治宣传方式和载体,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措施》强调,要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和效果,维护司法公正。要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加强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和配合制约,完善刑事执行和监管执法监督,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完善审判监督工作机制,增强法律监督刚性。

《措施》要求,要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要旗帜鲜明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活动,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办案“三个规定”。要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措施》强调,要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组织保障。要坚持和完善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领导,市县党委要统筹推动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市县党委政法委要指导、支持、督促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要加强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监督制约,市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各级政协要监督和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市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检察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要加强对法律监督工作的支持保障,加强检察机关信息化、智能化和基层基础建设,推进执法司法机关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提升执法司法智能化制约监督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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