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至17日,省检察院党组成员、省纪委监委驻省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熊作福带领省检察院督导督察组,到梅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重点检察工作督导督察,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第六检察部、检务督察部有关同志参加督导。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志陪同督导。
期间,督导督察组在市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梅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汇报,就专项行动工作中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法治需求、如何使检察建议更具刚性、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运用等与参会同志进行深入交流和讨论,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省院督导组还深入到梅县区检察院“梅县金柚”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点、丰顺县检察院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并随机抽取两级检察院相关案件卷宗进行检查督导。
熊作福认为,梅州市检察机关推进“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系统谋划、行动迅速,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高质效办理了一批涉企、涉民生案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他强调,“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重要载体,“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务实举措,要进一步提升站位,将专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好,确保目标准确、方向正确、措施有力、取得实效;要做好专项工作重点与因地制宜谋划方向相结合,“四大检察”协同发力,围绕最高检工作要求和本区域检察工作特色重点发力;要以高质效办案作为落实专项要求的基本途径,以精准办案提振市场预期和经济活力,让公平正义直抵人心;要站在企业角度、人民群众视角谋划、审视专项工作开展,杜绝形式主义;要严守规矩,在办理案件的整个过程中保证清正廉洁。
吴文志表示,省检察院督导督察是对梅州检察机关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的把脉问诊。全市检察机关要严格落实省检察院部署要求,把两个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以“关键少数”带动工作做深做实,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依法能动履职,以高质效监督办案确保两个专项行动取得更好成效,更好服务保障梅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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