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开展“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梅州市贯彻落实“1+6+N”工作体系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共治工作方案》,8月23日,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金芃主持会议并讲话,各基层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以及相关工作负责人,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各基层检察院汇报了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讨论《基层检察院派驻综治中心工作机制》《基层检察院派驻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及职责》等机制和文件,交流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金芃副检察长指出,全市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市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党组做好“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部署,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发挥检察职能参与社会治理,加强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将矛盾纠纷风险防范在前端,把控在关口,化解在基层。要统一工作机制,主动加强与镇(街)综治中心对接协作,发挥检察机关派驻镇(街)检察室和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作用,积极与镇(街)综治中心沟通联系,合力化解矛盾纠纷。要加快“粤平安”云平台的对接,提升检察干警信息化应用能力,通过“粤平安”云平台掌握镇(街)矛盾纠纷线索,提效赋能,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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