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在日常、协在关键、典型引领丨以法治力量服务奋力打造乡村振兴“梅州样板”

时间:2023-07-21 阅读:943
作者:本站

7月21日,市检察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举行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协作配合工作意见会签仪式,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建立高效联动的协作配合机制,为奋力打造乡村振兴“梅州样板”凝聚法治合力。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文志,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罗伟纯,各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市检察院相关部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明仰同志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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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市检察院、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健全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协作配合机制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强调在协同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协同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协同保障农业现代化建设、协同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协同做好农业资源保护和协同开展乡村治理等六大方面,加强协作配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有序有效服务保障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罗伟纯表示,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要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紧盯重点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推动“检”“农”在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有机衔接,促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努力为梅州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吴文志强调,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建立健全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协作配合机制,是贯彻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和市委落实举措,服务建设农业强市、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把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事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进程的重要意义,凝聚共识,合力提升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水平。要依法能动履职,坚持把执法司法办案作为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手段,围绕乡村振兴这个大局的关键点、人民群众的关注点,突出协作重点,践行预防性司法理念,共同推进农村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全市检察机关要坚持联在日常、协在关键、典型引领,主动加强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的协调沟通,深化协作共赢,努力让协作配合出效果、见成果、结硕果,合力服务打造乡村振兴“梅州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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