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检察·每月之星(2022年第1期)

时间:2022-03-24 阅读:1602
作者:本站

担当作为 不负“检察蓝”

张文军,男,中共党员,现任五华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从检以来,他先后在公诉、民行部门工作,办理刑事案件400多宗,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00多宗。他始终不忘入检初心,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成绩得到组织和群众的充分认可,近年来先后被市检察院记个人嘉奖、三等功,多次被五华检察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称号。所负责的部门在2016年、2017年、2019年、2020年先后被梅州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

 

服务大局 建章立制谋发展

作为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张文军积极践行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他带领部室干警,主动作为,紧紧依靠院党组的领导,主动融入、精准对接党委中心工作和国家重大战略,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保障民生福祉。聚焦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食品药品安全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了整治城区扬尘污染“蓝天保卫战”、县城饮用水源地保护、镇级违规垃圾填埋场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打通生命救援通道”消防安全等10余个专项公益行动,促进了社会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为凝聚公益保护合力,张文军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公益诉讼工作保障机制,多项工作在全市首创:第一个以“两办”发文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第一个购置无人机帮助调查取证、第一个召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第一个开发“公益诉讼随手拍”举报小程序、第一个建立“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通过多措并举,推动了公益诉讼工作行稳致远,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

2020年3月,为提升该县河库管护水平,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河长办统筹协调作用,形成河库生态保护的合力,张文军带领部门干警经过多方协商,在全市率先建立“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模式。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广东新闻联播、《南方日报》等媒体作了报道,并入选广东省基层检察院“一院两品”优秀业务工作品牌。

 

司法为民 主动作为守公益

张文军在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的奋斗目标,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将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从前,五华的窨井盖“伤人”等事件时有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2021年4月,张文军带领部室干警主动作为,开展窨井盖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调查发现该县存在窨井盖缺损、异响、施工质量不高、窨井盖存在的底数不清、相关监管权责扯皮等问题,他积极与住建等部门协调,召开多场协调会,推动完善窨井盖管护制度。同时,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书。根据检察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和责任单位开展了排查和维护工作,已修缮、更换窨井盖215个,加装防坠网、防位移等改进装置2000多个,住建部门制订出台了窨井盖日常维护管理实施细则。在他的积极推动下,窨井盖问题得到系统性解决,提升了现代城市管理水平,增强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理解与互信,补齐了社会治理短板,实现了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共同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履职尽责 化解矛盾促公正

“三分监督,民行有其二”。张文军充分履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化解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他敢于监督,急群众所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张某是该县安流镇一名80多岁的老人,手上持有13份10多年前的民事判决书,称法院一直怠于强制执行,多年上访也没有结果,要求检察机关进行执行监督。张文军安抚老人后,立即到法院了解处理。他依法对法院怠于执行行为进行监督,使案件全部得到执结,张某收到多年欠款20多万元后,激动地说道:“非常感谢检察官提供的帮助,要是没有你们,我都以为我这笔钱要不回来了。”


他善于监督,以“柔性”监督方式,取得监督对象的支持。退伍军人李某对离婚财产分割一案判决不服,申请审判监督,称因法院错误处分他与前妻财产,造成他工资被扣除,银行账户被查封,并负20多万元债务,生活陷入困境,情绪非常激动。张文军调查核实后发现,法院判决确实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为此,他积极与法院沟通,后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书。法院接受了建议,最终作出了改判。李某专门来到该院,送上锦旗和感谢信以示感谢。

 

攻坚克难 办理案件创佳绩

张文军坚持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为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效果,确保发出的每份检察建议书法律适用准确、内容具体、建议可行,防止出现“外行监督内行”,他经常加班熬夜,与电脑、孤灯为伴。张文军办案不怕艰苦,冲锋在前,在山峰陡峭的丛林间,在污水横流的水沟边,在臭气熏天的养殖场,在田间地头,大街小巷,每一个公益损害现场都留下他的身影。他将为民情怀和对法律的忠诚,融入在办案件中,以求极致的工匠精神,力争将所经办的每一宗案件打造成精品案件,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

一分付出,一分收获。近年来,他承办的多宗案件被最高检、省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事)例。2018年所办的督促河东镇政府、县林业局等部门履行农用地保护职责案,作为唯一个正面典型检察建议典型案例,入选《关于2019年全省检察建议工作情况的通报》,入选全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典型案例,最高检拟作为“涉农”检察典型案例。2019年所办的督促县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履行整治校园周边秩序职责的涉“未”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2020年《广东省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典型案(事)例,入选2021年最高检“检察机关与各方力量携手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十大典型案(事)例。2019年所办的整治五华电视台违法播放药品广告案,入选2020年广东省检察院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2019年所办的督促水寨镇政府、县水务局等部门履行固体废弃物侵占河道监管职责案,被省检察院第6个中国环境日宣传案例所采用。2020年所办的梅州市第一农民运动协会旧址保护案,入选2021年广东省检察院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典型案例。

面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面对案件当事群众的感激,张文军说:“我只是履行了每一名检察官应尽的职责”。初心终不渝,使命大于天,在为民司法、追求公平正义的道路上,他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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