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8日,梅州、汕头、潮州三市检察机关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韩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的意见》,三地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交、案件协作等工作机制,共同保护韩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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