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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特辑】梅州检察2个人3集体获市委市政府表彰
发布时间:2024-03-07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548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广大妇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高质量发展勠力前行,积极投身梅州现代化建设,在“百千万工程”大舞台、经济发展主战场、科技创新第一线上施展才华、建功立业,创造了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展现了新时代女性的新风貌,为梅州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半边天”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妇女见贤思齐、拼搏奉献,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中共梅州市委办公室驻兴宁市新圩镇帮镇扶村工作队队长张芳等80名同志梅州市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梅州市纪委监委办公室等40个单位梅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其中:

丰顺县人民检察院派驻丰良检察室主任徐丹红

五华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叶洁

获评梅州市三八红旗手称号


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检察院派驻江南检察室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

平远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获评梅州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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