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察院开展第三期“刑智汇”刑检业务交流会,组织干警代表围绕电影《第二十条》,聚焦如何在办案中体现公平正义、检察履职新想法、正当防卫如何适用,讲体会、谈感受、话感悟,感悟法条背后的司法温度。
《第二十条》取自刑法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聚焦正当防卫这一法律热点。影片从贴近现实的鲜活故事和小人物视角入手,巧妙的用欢乐的喜剧元素和严肃的法治话题结合起来,讲述了检察官韩明、吕玲玲破除惯性思维,全面系统呈现正当防卫制度的适用,从不敢使用、不愿适用到切实转变司法理念依法适用正当防卫,追根溯源还原案件真相,守护公平正义的故事,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艺术化表达。
电影故事的背后,是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期待,也是每个检察人员履职的必答题。观影虽已结束,但检察人员捍卫公平正义却永远在路上。参会干警围绕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法、理、情有机统一,让检察履职更有温度展开讨论。
梅州市人民检察院 饶敏煊:法律的权威来自哪里?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这份期待,就是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回应这份期待,就需要司法人员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思考,一个司法案件对于当事人的人生来说意味着什么?怎样才能让老百姓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几年前,一位一线办案检察官的办案体悟,如今已成为众多司法人员的共识。
梅江区人民检察院 彭思云: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如何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想最重要的就是要坚守司法工作者的良知与初心。法律工作者除了要有准确适用法条的“技术”,还要有感受大众朴素正义观的“技艺”。我们不能仅仅只是适用法条,要走出法条与卷宗,深入调查核实,提高案件审查亲历性,全面了解案件背后的事实与真相,对案件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审查和判断,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梅县区人民检察院 刘德香:作为刑检人,我们不仅担负追诉犯罪的工作职责,还肩负着依法保障无罪之人不受刑事追究的重要使命。“法,不能向不法让步”,我们要始终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与案件当事人“共情”。以刚正不阿的检察履职维护司法公正。
兴宁市人民检察院 陈涛:“制止霸凌,我做错了吗?”“如果你在那辆车上,你会怎么做?”对于自己的儿子和公交司机的女儿直击灵魂的发问,不仅“韩明”难以回答,荧幕前的我们也陷入了深思。一次犯罪不过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污染了水源。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反抗或不反抗?救或不救?时机怎么把握?限度如何控制?反映出的是人民群众在面对不法侵害时想要制止却又担心受到法律负面评价的内心挣扎。因此,对此类案件如何定性,不仅关乎当事人的权益,更加关乎社会风气,检察办案要坚持“如我在诉”,把自己代入进去,换位思考,切身体会公不公平、服不服气,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平远县人民检察院 钟江钦:参照先例原是一项维持法律一致性的法治传统,不过一味强调“以往的案件都是这么定的”,却可能带来办案思维的僵化。检察机关不仅要做犯罪的追诉者,还要做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
蕉岭县人民检察院 罗燕:人民心中的公平正义如何实现?日常工作中,是否对照法律条文照本宣科就万事大吉?其实不然,对检察人而言,在诉与不诉之间,在天理、国法、人情之间考验的,绝不仅仅是办案人的专业能力。要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应善于从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从复杂的监督案件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统筹法理情有机统一,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办案。
大埔县人民检察院 黄苑清:在大众的传统认知中,作为唯一能够提起公诉的国家机关,但在依法履职、参与诉讼过程中不能单纯地站在追诉者的立场一味地追诉犯罪,而应当同时兼顾惩治犯罪和保护人权,必须坚持在司法办案中全过程落实客观公正义务,切实履行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
丰顺县人民检察院 朱晓铭: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我们要回到法律的本质去理解法条的实质内涵,动态的、辩证的理解法律的实质和时代的变迁,不断校正我们的司法理念,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努力做到于法有据、于理应当。以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不断提升的法治诉求,传递司法温度,彰显人文关怀。
五华县人民检察院 姚子钰:《第二十条》的背后是法律,是公平正义,是无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许。公平正义作为我们永远坚持的目标,它的实现并非一蹴而就,而需要我们严把事实关、证据关,以强烈的使命担当不断坚持和完善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以法律事实最大限度还原客观事实,这样才能无愧于检徽,无愧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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