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苑,梅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主任、一级检察官,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成员。从检的十八个年头里,她在民事行政检察业务办案一线深耕十二年,见证了民行检察的改革创新发展,创下颇多“战绩”:在全省检察机关第八次“双先”表彰中被省人社厅、省检察院授予“先进个人”称号,被省检察院个人嘉奖1次,被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2次,带领团队获评“全省行政检察业务优秀办案团队”称号……
精准监督,写实“为民”篇章
每一起民事行政检察案件,都与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王晓苑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能动履职、精准监督,办理的多宗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让“老赖”无处遁形。在民事案件中,除了公正合法的裁判,还须裁判结果执行到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能最终完整地实现。她办理的温某某与谢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通过监督成功促使法院对本案进行改判,并在案件执行阶段再次向法院发出依据明确充分的检察建议,两次扭转案件局面,最终当事人被拖欠十几年的本息得以返还,该案顺利执结,被评为“全省民事执行监督优秀案件”。
为劳动者“讨薪”。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处于弱势一方,经常面临维权困难,为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尽快得以实现,她并不止步于对错误的判决向法院提出监督意见。丰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陈某某、罗某某等29人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她以法院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将该案提请省检察院抗诉,法院启动了再审程序。想到29个劳动者就是29个家庭的支柱,背后或许有年迈体弱的老人和嗷嗷待哺的小孩,她主动跟进案件的再审情况,积极联合法官对该系列案进行和解,成功促使涉案劳动者拿到拖欠4年之久的工资,达到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和息诉罢访的良好效果,申请监督人为市检察院送来“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
推动争议实质化解。她注重调查核实,用证据还原真相,说服当事人,力求案结事了人和政和。钟某某诉某镇人民政府作出土地使用权处理决定纠纷一案,当事人建造使用二十多年的房子被“易主”,经过诉讼仍无法“失而复得”。面对案中的重重疑点,她多次前往案发地,询问当年的知情人,调取有关档案卷宗,联合公安机关从另案中挖出了第三人涉嫌诈骗的线索,获取新证据。该案经提请省检察院抗诉后法院再审改判,入选“全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典型案例”。
搭建机制,写好“指导”文章
作为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她在带头办好案件的同时,努力抓好制度建设,带领团队荣获“2021年度全省行政检察业务优秀办案团队”等称号。
加强基层指导。她总是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常关注、多指导、强督促,推动全市民行工作形成你追我赶,共同提升的良好氛围。如在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中,组织指导基层检察院对辖区内线索开展核查,努力延展类案监督效果,推动两级检察院在该领域发出检察建议73份,涉及土地16万多平方米,以法治力量守护国有土地安全。
提升队伍素质。通过组织专题会议、培训、竞赛、编发专刊等,促进业务交流,提升整体办案能力。组织开展首届全市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选拔优秀干警参加第一届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竞赛,被授予“优秀组织奖”。
搭建工作机制。与原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制订《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会议,会签协作文件,对相关行政执法单位人员进行业务宣传和培训,密切与行政机关的联系沟通,加强线索移送。
笔耕不辍,写深“理论”文章
她立足于检察工作实践,加强总结研究宣传,努力夯实业务根基,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品质。
推进法治建设。撰写《“五个助力”彰显公益诉讼检察担当》《我市检察机关办理涉林公益诉讼案件情况报告》等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专报,积极助推社会治理和依法行政。
总结办案经验。业务离不开理论的指导,她注重总结,组织撰写《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听证程序的运用研究》等省级理论研究课题以及民事行政各类典型案例等,通过理论研究促进业务发展。
加强普法宣传。制作《共建共治共享 双赢多赢共赢》《守护红色土地的绿水青山 检察官在行动》《梅检说典 典滴关情》等视频短片,深入社区开展法治宣传咨询和民生座谈等,用理论和案例展示民行检察工作,传播法治文明新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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